种田小子奇遇记第一章 王振家的小院(上)

    测试广告1    王家屯,坐落在洮儿岭的北方200里远,是黑龙江省有名的“天下粮仓‘。燃武阁 www.ranwuge.com

    在王家屯,有一户四口之家,当家的名叫王启民,妻子王小兰,他们有两个儿子,大儿子叫王刚,二儿子叫王振。

    传说王家屯是从河北大王庄闯关东的时候过来的,也不知道是真是假,不过王家两个小子却时常听父亲提起,祖爷爷王大财主曾经是大地主,老王家的祖宗在现在的河北,具体名字也记不清了,不过有些人确实是从大王庄过来的。

    王启民的大儿子王刚比较争气,考上了哈尔滨工业大学,学的是自动化,已经学业有成,今年7月就毕业了。现在很多企业都在联系他去工作。基本上工作不愁了。唯一让王启民有些担心的是他的二儿子王振,同样是一个妈养的,可这王振就有些楞了,要说这孩子傻,倒也不是,上学的时候学习也是拔尖的,甚至比他哥哥都强,就是有些一根筋,做什么事就是做什么事,不看别的。

    等王振上了高中的时候,头脑不知为啥有些越来越迟钝,脑袋瓜也不够灵活。平时来个客人,老大王刚马上端茶倒水,而王振却是呆头呆脑,说话也语无伦次。

    高中毕业的时候,王刚如愿考上了大学,而王振却是在高二的时候辍学不念了,因为,一是,家里确有些困难,二是,他自己也念不下去了,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一上课就犯困,平时做什么都是一心一意的,可是到了高中不知道中了什么邪,做什么都三心二意,精力不集中。

    回家以后,王启民就让王振去城里打工,王振长得很白,雪白的那种,在上学的时候别人都说他是小白脸子,他个头不高,1米7左右,嘴巴有些大,眼睛很小,鼻子也有些大,唯一可以称道的就是他有一对元宝似地大耳朵。

    在城里,他二叔帮他找了一份工作,在“好运来排骨庄”做切墩的,就是切切菜什么的。

    可是没想到的是,没工作几天他就被老板给辞退了,原因是他不是将盐放错地方,就是把酱油当醋用,要不就把菜切错,弄得老板整天搭料不说,有时候做错菜还要给客人赔不是。

    两个月后,王振如愿的获得了第二份工作,杀狗。就是在养狗的地方屠宰肉食狗,北方市场上的狗肉火锅很是红火,养狗业很发达,一条狗能卖到千来块。王振的活其实很简单,就是把煮熟的狗蹄子退了毛,包起来。

    不过,第三个月,王振又被撵了回来,还被警察带回来的,原因是,他实在看不下去那么可爱的狗被杀,所以将几个笼子的狗全部放跑了。

    他,就是这么一个心眼有些直的王振。

    这两件事,给王家的名声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,都说王家出了个傻儿子,不能工作不说,还会给家族带来厄运。而王振从此也再没出去找过任何工作了。

    王振也多了一个外号,别人都叫他,二废物,如今,王振已经22了也没有人愿意到他家里给他提媒,都觉得他有些傻,怕耽误了人家姑娘。

    5月里的一天,王振母亲要在院里种些香菜“有点像芹菜的那种”。

    王振就负责在院里用铁叉翻动泥土,五月天气转暖,样样都好,就是风有些大,吹的王振眼睛眯得快成一条线了。

    王振的母亲在屋里挑菜籽。

    王振在自家小园里松土,小园里的地因为收粮需要,都是经过磙子反复压过的,所以异常坚硬,王振翻了几米远就要歇一歇。

    “唉,脑袋不灵光真是不好,要像哥一样考上大学,哪会干这么重的体力活啊?”王振很是有些灰心,知道自己脑袋有点缺根弦也是没办法。


    喘了几口气后,王振提起四股叉,左脚踩在上边一用力,掀起一团泥土来,将泥土翻动一下,敲碎成散沙状,刚敲了几下,就听到叉子上面发出“啪啪”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咦,有东西。”王振低头摸索了一番,抓出一个胳膊粗的圆环,只见圆环呈土褐色,毫不起眼,一振猜测应该是一个手镯。

    “啊,是一个手镯,正好给妈戴上。”王振本着应该把好东西给父母的想法,抛下铁叉就去找他母亲。

    “妈,我挖南墙根的时候挖出了一个镯子,你看”。说着,将土褐色的镯子递给了苏小兰。

    “呀,这是什么做的啊?”仔细一看,手一甩就把镯子扔了出去,一瞪眼道“什么呀,这上面的花纹怎么那么吓人啊?准是埋死人用的冥器,你拿给我戴做什么?扔了吧,晦气,快点干活去,等你爸回来咱们还没种完菜,又要跟我唠叨了。”王振的父亲去地里干活了。

    王振被她说得也是吓了一跳,心道这镯子是有些蹊跷,我自己看着都有些心跳似的,捡起来一看,竟然完好无损,心道怪哉,看着像是玉做的,居然这么坚固。

    刚想扔掉,转念一想,我什么都没有,也就父母跟哥哥,将来父母没了,哥哥住城里,这里就我孤家寡人一个,还能有什么霉运呢?今天幸运还能捡到这么个好东西,不如戴上,也算作自己一个财产,以后遇到了买主还能卖俩钱,希望天上神佛保佑不要让我倒大霉就好。想着,就把镯子揣进了兜里。

    晚上,满头大汗的王振按母亲要求翻完了地,吃过饭后,洗了个澡就躲进自己的小屋研究他的手镯去了。

    为了省电,王振屋里点的是哥哥高中时用过的台灯,充电的那种,光线有些微弱。

    黑褐色的手镯在昏暗的灯光下竟然闪着亮光,王振很是兴奋,整个身心都沉到了那块手镯中。

    手镯上有着细细的花纹,冷眼看去很是可怖,可是仔细查看的时候,王振发现一点也不恐怖,而且,居然使自己眼睛有发亮的感觉,本来300度的眼睛,竟然能将花纹看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“奇了怪了,我眼睛少说也有300度,自从高中毕业就将眼镜丢掉了,怎么还看得这么清楚啊?难道眼睛度数恢复了?”他却没有发觉,台灯的亮度开始明显在逐渐减弱。直到弱到不能看清镯子的时候,王振才醒转,心中疑惑:“记得白天冲了一天电的啊,怎么这么快就没电了呢?”说着,起身将台灯插头重新插到插排上充电。

    王振猛的摇了摇头,清醒了一下,到屋里大缸中舀了几口凉水,喝了个饱,回来将凳子移动到插排跟前,托起台灯认真分辨手镯中的花纹,他想看一下,这刻上去的花纹到底是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正在看花纹的他,突然觉得脑中一空,眼前一阵恍惚,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他已经来到了另一个空间。

    四周放着五彩毫光,而在他眼前更是有一双穿着布鞋的巨大的大脚。

    他顺着大脚抬头望去,那是一张可怖的大鬼脸。

    只见那大鬼脸迅速接近王振,吓得王振大喊大叫,

    “啊!!咋回事,妈呀,妈呀,鬼呀。”,

    逃跑,跑王振不是没想过,可是,刚想跑,却是腿下发软完全不听使唤了,此时却听那鬼脸大吼道:“您好,我的新主人,吓到你我很是不安,希望你能原谅我,我一会就换成好看的面貌。”

    “我叫离魂,是这个离魂镯的器灵。我现在将镯子的一切展现给你。”

    巨大的声音震得王振耳膜嗡嗡作响,王振感觉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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